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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部部校共建新闻学院现状、问题及对策研究
一、背景与现状
部校共建新闻学院的做法始于2001年,共建双方为上海市委宣传部和复旦大学。2013年12月,中宣部、教育部在复旦大学召开现场会,在总结并肯定“复旦模式”的基础上,要求“每个省(区、市)党委宣传部门都应和高等学校重点共建一个新闻学院”[1]。2018年10月,中宣部、教育部联合印发《关于提高高校新闻传播人才培养能力 实施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.0的意见》,将“推动部校共建新闻学院新发展”上升为新闻教育领域7项“改革任务和重点举措”之一。
根据笔者统计,截至2020年初,西部12省(区、市)已建成部校共建新闻学院39家。2014年12月8日,根据《关于地方党委宣传部门与高等学校共建新闻学院的意见》,青海省委宣传部、省委教育工委和教育厅联合印发《关于成立青海师范大学新闻学院及院务委员会的通知》,决定成立由青海省委宣传部、省教育厅和青海师范大学共建的新闻学院。2015年3月18日,青海省委宣传部与青海师范大学正式签订共建新闻学院协议,同年7月青海师范大学新闻学院(下文称新闻学院)正式挂牌,成为全省唯一的部校共建新闻学院。
在上述工作中,青海基本沿用了“复旦模式”中院务委员会的领导体制,成立了由省委宣传部部长担任主任,省教育厅及青海师范大学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,青海省各市、州媒体及青海师范大学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院务委员会,由宣传部、教育厅和高校共同领导,高校负责招生、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。5年多来,至少取得以下进展:
首先,确保了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在新闻教育中的导向地位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习近平总书记在系列重要讲话中,对宣传思想工作、新闻舆论工作作出了高瞻远瞩的部署。与此同时,《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》等党内新闻法规先后印发,党对新闻舆论及宣传工作的领导不断加强。每当重要讲话发表或重要部署出台,省委宣传部都以派员或委托等方式,在新闻学院全体师生中及时传达。同时积极搭建平台,鼓励新闻学院师生进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领域的研究。
其次,实习基地建设加速推进,政产教研一体格局初步形成。2015年以来,借助省委宣传部“牵线搭桥”,新闻学院先后与青海广播电视台、新华网青海频道等10余家媒体签订协议,建设实习基地,先后输送实习生300余人次,基本实现了大四学生实习全覆盖,并且已有多名毕业生进入省级媒体工作。
最后,品牌活动逐渐成形,办学特色初步显现。2015年以来,新闻学院每年举办或参加“看中国·外国青年影像计划”、社会实践“大篷车”和毕业生文艺会演等活动。以2018年“大篷车”活动为例,采访活动历时半个月,行程超过3000公里,先后途经青海省45个区县中的22个,采写的稿件被青海新闻网、人民网青海频道等刊发。
2017年8月,青海省委宣传部、省教育工委、省教育厅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深化部校共建新闻学院工作的通知》,提出“全面加快全媒型后备人才培养”的要求。根据上述要求,新闻学院于2017年开始在新闻学专业中增设网络与新媒体方向,2018年增设网络与新媒体专业,并对培养方案进行调整,大幅压缩理论类课程,邀请业界人士为学生进行实操训练,提升学生的动手能力。
二、问题及成因
不容回避的是,作为新生事物,部校共建新闻学院模式目前依旧处于探索之中,特别是在经济社会欠发达地区推进该项工作,仍须在体制、机制等方面进行优化。
首先是领导体制尚待细化,主体有待明确。目前,在青海部校共建新闻学院工作中,共建协议由省委宣传部与青海师范大学共同签订,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在协议中并未明确约定,导致其角色模糊不清,一旦涉及相关问题可能难以协调。
其次是部校共建主体联动机制尚待建立。在部校共建新闻学院工作中,最大的问题是学生实习、就业和学校与媒体之间人员互聘,然而目前上述问题均缺乏有效制度和经费保障。从操作层面而言,学生实习涉及媒体或新闻机构,但上述机构大多隶属于文体广电部门或企业,而非直接隶属省委宣传部,加之实习、就业工作本身涉及面广、工作量大,在没有制度、经费作为保障的情况下,媒体和其他新闻机构对此大多缺乏主动性,学院联系相关事宜只能靠宣传部“打招呼”。由于没有相应的“机动编制”或其他制度,导致挂职人员入职后工作“双肩挑”,即在从事挂职单位工作的同时还要继续承担原单位工作,限制了人员的积极性。
文章来源:《西部探矿工程》 网址: http://www.xbtkgc.cn/qikandaodu/2021/0115/544.html